公安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迅速開展滅火器、消防應急燈具產品專項監督行動
發布時間:2014.04.28 / 瀏覽次數:675次
為落實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三部委關于聯合開展消防產品三年專項整治行動的有關要求,有效打擊個別持證企業的制假售假行為,公安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于2013年12月27日起,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滅火器、消防應急燈具產品專項監督行動。
本次行動共涉及廣東、浙江、江蘇、河南、上海、北京、安徽、福建、天津等重點地區的101家消防應急燈具生產企業及32家滅火器生產企業,共派出20余個檢查組,近60名檢查人員對上述企業進行了全面核查。
截止至2014年元月10日,各檢查組嚴格按照評定中心總體的部署安排,通過突擊檢查,發現部分生產企業確實存在嚴重質量隱患,101家消防應急燈具生產企業中,有30家企業質量保證能力存在問題或生產、檢驗能力缺失;32家滅火器生產企業中,存在產品一致性不符的企業有5家。評定中心已對上述問題企業的認證證書進行了嚴肅處理。
下一步,評定中心將通過監督檢查、宣傳、培訓等多種形式提高獲證企業的質量意識和責任意識,不斷加大飛行監督力度,對問題企業做到“問題必須查清、證書必須處理”。真正把好消防產品的發證關。